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10月1日(星期四)—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大一新生军训除外),共八天。
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其中9月27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其他因公休未执行的课程,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补课,请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妥善处理。
三、大一新生10月1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一)军训,10月6日(星期二)—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课程按教学计划执行。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中层以上干部出长沙市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2.节假日期间,学生要遵循非必要不外出的要求。校内住宿学生临时市内出行,需按二级学院规定进行报备。所有在校学生离开长沙市区出行需提前经由二级学院审批同意。返校时凭校园卡及行程卡(绿色)入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证自身安全。
3.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