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省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2020〕111号)、《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暂行)》(6163银河主站发〔2019〕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按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学校资格审查、评委会评审四个阶段进行。
一、个人申报
1.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按照《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填报要求》(附件1)填写相关表格(所有表格样表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并提供参评材料。所有参评材料及表格于11月11日前提交至学科归属学院。提交材料时请携带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核查。
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按照《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暂行)》(6163银河主站发〔2019〕36号)文件执行,其中基本条件(课堂教学时量除外)、学位要求可按照《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6163银河主站党〔2018〕42号)文件执行。
2.个人申报有关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资格审查公示自12月1日开始,公示开始后不得补充任何形式的参评材料。
(2)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从2015年9月起,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3)职称分支专业应严格按照高校教师系列分支专业名称(附件4)进行填写。艺术类专业应标明研究方向,如:艺术(美术)、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
(4)机关职能处(室)参评职称人员向学科归属学院申报。
(5)专职辅导员参评职称人员向学工部申报。
二、二级单位推荐
1.成立二级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
二级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以下简称二级单位推荐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单位领导、教授代表、其他教师代表组成,一般为5-9名成员。二级单位应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职称评审工作联络员。
参评专职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由学工部牵头组成推荐小组,成员由组织统战部、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招就处、团委相关领导、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代表、教授代表组成,一般为9-11名成员。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职称评审工作联络员。
各二级单位请于11月6日前报送二级单位推荐小组备案材料(附件5)。
2.收取职称材料
各二级单位请于11月11日前收取职称参评材料,由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与复印件,由2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其中1人为学院领导),并加盖学院公章。论文复印件需要在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签字盖章,课题需要在下文首页和名字出现的地方、以及立项书和结项书签字盖章;其他参评材料均需在首页签字盖章。
3.资格初审
二级单位推荐小组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参评材料,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4.二级单位召开评议和推荐大会
二级单位召开评议和推荐大会,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职业操守、从业行为、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职,学院教职工对申报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人员不少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同意推荐”的人数超过投票人数2/3(含2/3)者被列为二级单位推荐参评人员(相关工作用表由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无统一模板)。
5.二级单位公示
推荐参评人员的申报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及公示栏公示,申报材料须在指定会议室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单位填写《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职称评审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6),向人事处上报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和推荐意见。
6.向学校上报材料
各二级单位于11月21日将已公示后的参评人员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处组织参评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缴纳评审费。并同时根据职称工作日程安排(附件7)完成各阶段工作。
材料提交地点:第一办公楼三会议室。
三、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职改办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复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参评资格以及参评材料。
教学测评与专家听课根据学校工作另行通知。
四、评委会评审
按《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暂行)》(6163银河主站发〔2019〕36号)开展2020年度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职称材料要真实、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所报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中级初次认定,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初级认定。初次认定人员于11月13日前直接向人事处提交职称认定有关材料。初次认定只能申请1次如果以前已经参加过初次认定,不可再次提交,如重复申请,认定无效。
3.收费标准: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职称评审费标准为高级600元,中级215元。
4.拟申报职称人员请加入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0年职称评审QQ群:1036947883。联系电话:84261382。
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人事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