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1〕1号),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校内初评:因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学校组织需要组织校内初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5日,请申请人按时提交申请书1份,活页5份至科技处3014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淘汰。
八、材料提交:请通过校内初评的老师,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IP地址:http://116. 62. 79. 5)提交课题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人请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资料下载”栏目的具体操作程序说明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4261581
科技处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