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校园内弯多、路窄,今年“梅雨季节”又提前,连续阴雨,校园内道路湿滑,行车能见度低,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为保校园平安,结合我校实际,我处将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管理,并重申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强化校内车速管控。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非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对超速3次/月的教职工车辆,一周内按外部临时车辆处理;办卡外部车辆、临时车辆每月超速三次的,将拉入黑名单,一个月内不准进入校园。如果同一车辆再次发生一月内累计超速三次的情况,则教职工车辆取消下个月校园内免费通行资格;办卡车辆、校外车辆将拉入永久黑名单,不再接受其进入校园。我们将采取技术手段加强流动测速,在容易发生超速路段,不定时监测抓拍超速车辆,同时,每周对校内超速车辆按部门进行通报,并与年底个人、部门评先创优和绩效挂钩。
2.校园内步行人员应自觉注意观察路况,走人行道,横过马路走斑马线;在没有人行道和斑马线的路段,请机动车辆主动礼让行人。道路上禁止玩溜冰鞋、滑板车和平衡车。
3.校园内车辆停放,原则上需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位)内。如因施工、装卸货物等原因,需短时占用道路,应以不影响正常交通为原则,并打开双闪灯;遇重大活动车位不足,需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指挥进行停放。对校内违停车辆采取粘贴违章告知书的方法,同一车辆违停达三次,教职工计入所在部门年终综治考评,办卡外部车辆和临时车辆将拉入黑名单,一个月内不准进入校园。如遇态度恶劣、不服从现场管理,严重影响交通,造成交通拥堵的,将采取锁车的方式,接受学校处理后方可解锁。
提醒各位车主,校内行车需谨慎,确保车况良好,切勿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希望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规定,共创和谐平安校园。
保卫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