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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我校教师2020-2021年度科研论文、著作、专利、科技获奖成果等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责任编辑:陈艳 浏览次数: 来源: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我校教师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科研业绩的登记统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文件中关于我校科研类绩效奖励的规定,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如实地做好登记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相关要求

1.所登记的科研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因SCI分区结果的滞后性,SCI论文登记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论文是以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且作者为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我校教师指导的、与外校合作培养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以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为署名单位,我校教师为第二作者的社会科学类论文、我校教师为通信作者的自然科学类论文一并登记)。

3.著作是以我校教职员工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且已正式出版。

4.专利(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是以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为专利权人,登记日期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二、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1.教师应在学校信息门户的科研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完成科研业绩信息的填报录入后,方可报送各二级学院汇总科研业绩。

注意事项:(1)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科研业绩应按要求上传扫描件作为附件录入系统;(2)论文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被SCI、EI检索或被SSCI、AHCI收录的,还应上传检索或收录证明;(3)著作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出版)页、目录、封底;(4)专利材料扫描件主要指专利证书。

2.各二级学院应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审核教师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填写《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科研成果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纸质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各一份。

3.系统录入信息及附件材料应真实准确,教师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二级学院对审核工作负全责。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科研成果单位汇总表》(纸质、电子文档)提交至综合楼科技处3035办公室。

联 系 人:黄翼84261308

电子邮箱:ccsukjcxmb@163.com

附件(附件发送至二级学院):

1.《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2.《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科研成果单位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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